交通部官網截圖。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日訊(記者 楊淼) 8月2日,交通部、中宣部、網信辦、發改委、工信部等10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據交通部網站消息,《指導意見》中提到要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和建設,同時引導有序投放車輛,根據城市特點、發展實際等因素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指導意見》中特別強調了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共享單車”亂象頻發 兒童使用監管難度大
據中國經濟網了解,自從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快速發展以來,更好地滿足了公眾的出行需求、有效解決了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問題,但同時也出現了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用戶資金和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
北京陶然亭地鐵站附近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盲道、行人道完全被其占據。中國經濟網記者 楊淼攝
中國經濟網記者發現,現如今多數地區紛紛引入了各式各樣的“共享單車”,但目前大量閑置、損壞的自行車堆砌在道路兩旁,甚至在公交車停靠處、地鐵站附近以及人口密集的商業區、寫字樓附近,成千上萬的共享單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了城市交通安全。
除此之外,共享單車行駛安全問題也是民眾極為關注的。由于很多地方機動車道路和自行車道路劃分不明顯,共享單車的大量投放和使用必然會造成很多交通隱患。特別是兒童使用共享單車現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很多共享單車機械鎖存在漏洞,從而導致對兒童使用自行車監管難度加大。另外有民眾向中國經濟網記者反映,還有很多家長幫助兒童解鎖來讓兒童練習自行車,或者通過危險的方式在自行車上攜載兒童等情況,屢禁不止。這些都嚴重威脅到兒童的人身安全。
十部委發布共享單車新規 大力度整治痛點問題
早在今年5月,交通運輸部就曾發布《交通運輸部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而昨日正式發布的《指導意見》,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據中國經濟網了解,《指導意見》針對當今共享單車面臨的發展困境提出了很多實質性的建議。
比如,針對共享單車的亂停亂放問題,從政府角度,《指導意見》提出各城市要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規范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游景區周邊等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或者通過電子圍欄等設定停車位,為自行車停放提供便利。同時要求各地要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的監督,明確相關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
從企業來講,《指導意見》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應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采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范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并根據停車點車輛飽和情況及時調度轉運車輛,最大限度滿足用戶用車停車需求。
針對共享單車行駛安全問題,《指導意見》中提到政府相關部門要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網絡和自行車停車設施,將其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并與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相銜接。積極推進自行車道建設,提高自行車道的網絡化和通達性。要優化自行車交通組織,完善道路標志標線,糾正占用非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保障自行車通行條件。
同時《指導意見》還對用戶提出了相關要求,希望用戶做到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議約定,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范停放,騎行前應當檢查自行車技術狀況,確保騎行安全。同時還強調,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不得違反規定載人,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等設備。
共享單車新規"亮點"多 引導各地建立有序機制
除此之外,中國經濟網記者還發現《指導意見》中對于共享單車的管理還出臺了一些比較嚴格的規定。
《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創新保險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運營企業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所必需的范圍。同時中國經濟網注意到,《指導意見》中提到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加快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據中國經濟網梳理,一線城市、一些二線城市出臺了地方性的共享單車管理政策公開征求意見稿,對于一些熱點問題也都提到了適合于地方的管理措施。
據中國經濟網了解,北京已統一試點公共電子圍欄,OfO和摩拜都在推行電子圍欄和智能停車等技術。《指導意見》中也明確提出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應用電子圍欄等技術,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交通運輸部交通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洪洋公開表示,主要是針對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企業要告知用戶這些地方不能停放,如果停放會被處罰。
共享單車《指導意見》的發布,為各地出臺管理新規提供了依據和方向,同時也有效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構建綠色、低碳的出行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要。